巴黎公约

轻创前身于1985年4月1日成立,是国内较早一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有三十余年的专利申请代理实务经验,熟悉专利法及专利审查指南,能够为申请人提供专利代理服务。

巴黎公约

   

中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即《巴黎公约》)成员国,对于中国申请人可以在中国申请的基础上,直接向其它巴黎公约成员国提出专利申请。

根据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初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初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可根据《巴黎公约》规定,就相同主题在《巴黎公约》成员国提出专利的申请,并享有优先权。

在中国申请专利后,须在优先权日期截止前通过具备涉外资质的代理机构委托目标申请国的专利代理机构,递交专利申请。在超过优先权期限之后,如果原申请尚未公开过,则仍可申请外国专利,但此时不再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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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公约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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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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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确认

双方签署代理委托协议

立案启动

分配专利代理师对接

技术沟通

充分了解和确定技术保护

专利撰写

处理权要说明书内容

稿件审核

内审与客审双向严格把控


确认提交

双向审核完毕提交

审查阶段

全程跟进,直至有审核结果


常见问题

   

巴黎公约怎么办理?
PCT专利申请和巴黎公约申请专利哪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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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公约申请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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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创前身于1985年4月1日成立,是国内较早一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有三十余年的专利申请代理实务经验,熟悉专利法及专利审查指南,能够为申请人提供专利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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