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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续展
根据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指导准备商标续展交底材料
双方签署代理委托协议
分配商标代理师
内审与客审双向严格把控
双向审核完毕提交
全程跟进,直至有审核结果
商标续展的好处